保障对象 灾害事故发生时处于日照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我市出差、旅游、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及日照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保费标准 每人每年3元、每户每年2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乡(镇、街)三级财政承担。保障范围 涵盖自然灾害及居民家庭等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家庭房屋财产损失两方面。 居民可拨打电话8012349、登录“日照市民生综合保险网”、关注“日照民生综合保险”微信公众号3种方式,了解跟自身相关的案件办理情况。 详见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