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辽宁:执业药师“挂证”将收缴其注册证并曝光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通知》,严厉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
  据了解,“挂证”是指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为目的,将本人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违规提供给非工作单位使用的行为。监管部门将集中治理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中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监管部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参与监督。对查实“挂证”执业药师,收缴其注册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予以注销注册、公开曝光;对查实聘用“挂证”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撤销《药品GSP证书》,并在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列为失信企业;发现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依法处理。(据新华社)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黄海晨刊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3 版:关注】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辽宁:执业药师“挂证”将收缴其注册证并曝光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