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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执行利剑 筑诚信之基
——东港区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见闻

  本报通讯员 樊艳潮  张伟
“法院有什么了不起,反正我现在没钱,大不了去里面蹲几天,还能把我怎样?”被执行人迟某,一个二十多岁的九零后,用冷冷的略带不屑的目光,冲前来执行的干警吼道。这是今年5月12日,东港区人民法院“执行雷霆行动”所发生的一幕。
  当日早上5点,东港法院办公楼灯火通明,楼前8辆警车一字排开,蓄势待发,30多名执行干警装备整齐,列队待命,现场气氛严肃而有序。执行局局长王向东强调完执行纪律和注意事项后,一声令下,全体人员兵分三路,分别向既定目的地进发。
  第一组是集中执行案件数最多的一组。小组带队组长汤承文介绍,要“围堵”的第一个被执行人姓迟,其因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双方达成协议,迟某赔偿对方9000元。由于当时迟某经济拮据,便向其朋友牟某求助,牟某出于道义帮其垫付了9000元的赔偿款,但此后迟某一直未将垫付的款项归还牟某。
  无奈之下,牟某将迟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迟某偿还牟某为其垫付的9000元。判决后迟某仍未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迟某不但拒绝履行义务,还对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出言不逊,恶语相加,后来为逃避执行,索性换掉手机号码,执行法官多次与其联络无果。
  为抓住有力时机围堵迟某,此次集中执行,他被列为首个拟采取拘留措施的被执行人。警车一路疾驰,到达迟某家中时刚过六点。睡梦中的迟某,看到“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一脸怒气:“你们干什么?大周末跑我家想干嘛?”向其亮明身份后,执行干警将迟某带上了警车。
  从迟某家出来,警灯闪烁,奔赴下一个被执行人家中。当日中午,全部10起案件均实施完拘留、拘传、送达等措施,警车驶回法院。包括迟某在内的两名被执行人,在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舆论的震慑下,当日将法定执行款项全部履行完毕,另1起案件在法官的释法说理、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执行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一步东港法院将用足执行强制措施,完善信用惩戒制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确保如期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为诚信社会建设贡献法院力量。”王向东说。
  诚实守信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是对法律最基本的尊重。“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这是清代袁枚的一首诗,近来被谱成民谣歌曲,传唱南北。诗很简单,就是每个人,再渺小,也有权利追求高贵的尊严。而诚信,就是当下高贵尊严里最不可或缺的一种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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