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东港确定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凡未纳入《清单》项目,不准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不准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不准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本报讯(记者 王娟通讯员 郑晖) 7月9日,记者从东港区编办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东港区中介服务市场秩序,破除制约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中梗阻”,东港区确定了《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区直部门、单位保留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共55项,涉及14个部门单位。
  根据《清单》,东港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将及时调整本部门、单位有关项目,并在区政府网站部门、单位信息公示页面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时限等。原《东港区区级政务服务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不再保留。
  东港区将根据《清单》开展中介机构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中介超市,方便市民和企业自行选择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今后,凡未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各部门、单位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依照规定应由各部门、单位委托相关机构为其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政务服务程序,由各部门、单位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现有或已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今后东港区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改革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严控新设中介服务项目,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黄海晨刊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新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东港确定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