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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红灯禁玩手机法规应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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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
  “开车等红灯打电话,罚款50元扣2分,刷手机也被抓拍。”连日来,海口公安交警发布的处罚决定引起不小争议。有车主认为等红灯期间为停车状态,是否属于驾驶状态以及这期间接听电话,能否判定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都存在争议。(据《人民日报》)
  不少司机在停车等红灯时,都会玩手机刷刷微信,这已经成为城市道路交通的一个普遍现象。海口市交管部门对司机等红灯玩手机这种涉嫌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查处,于交通安全有利,值得肯定。
  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司机等红灯时玩手机,经常是绿灯亮了也不知晓,后车按喇叭才起步,这样一来,急加速追赶前车的现象经常在路口出现。这对于过马路的行人安全有危害,因此进行查处很有必要。
  不少车主之所以对交管部门的处罚有异议,主要是交管部门依据的法规不够明确,需要“推导”“引申”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相较于“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玩手机查看信息的要比前者多得多。
  此外,对于等红灯是否处于“驾驶状态”也存在不同声音。有律师认为这项执法依据由于未严格约定,在法律意义上存在争议。
  上述条例施行的起始日期是2004年,那时候智能手机尚未普及,法规中未将玩手机列入可以理解。
  如今在司机停车等红灯时玩手机比较普遍的情况下,有必要对法规进行修改,将等红灯禁玩手机写进法规。此外,等红灯时是否属于驾驶状态,也应在法规中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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