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青岛8月23日电
青岛在城市管理领域引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印发执行《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将城市管理中多发、疑难、久拖不决、难以根治、市民群众关切的问题纳入社会信用共享体系,使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显著提高,城市环境品质全面提升。
实施意见将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划分为一般和严重两个等级。
其中,一般失信行为分11类、28项,主要包括: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违法占路经营、跨门经营或露天烧烤经营,私搭乱建、乱贴乱涂、毁绿种地,私设地桩地锁,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侵占物业公用部位等11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分10类、14项,主要包括:暴力阻碍查处违法建(构)筑物、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人、非法倾倒废弃物、破坏古树名木等严重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