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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日照公租房申请条件有调整

  本报讯(记者 王霞) 9月7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2018年我市申请公租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线由28300元调整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0790元。低收入家庭标准线不变,仍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3万元。
  目前,日照城区公租房租金核定价为每月 9 元/平方米,按照3人家庭住房保障面积50平方米,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今年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年。城市居民中等偏下、低收入、低保特困家庭分别按补贴标准的50%、70%、90%三个档次补贴,分别为900元/人/年、1260元/人/年、1620元/人/年,补贴人数最多不超过 3人。承租政府公租房的中等偏下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特困家庭分别按照实际承租房租金的50%、70%、90%核减租金,不再发放补贴;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按承租公租房租金的30%核减,未承租政府公租房的不予补贴。承租园区、企业公租房的,不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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