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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代理人员职称申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市直代理人员职称申报。
  二、办理依据
  1.《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2.《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3.《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补发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字发[2017]51号)。
  三、受理地点及办理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30号窗口
  四、办理条件
  (一)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1.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确定中级资格;2.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确定助级资格;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确定员级资格。
  (二)职称评审:根据市人社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意见”文件要求标准条件。
  五、申请材料
  (一)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1.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一式三份;2.提交毕业生和就业报到证;3.岗位有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须提交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4.彩色免冠照片2寸2张。
  (二)职称评审: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
  1.申报:单位代理人员由单位统一申报;2.资格认定:审核资料后报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认定;3.资格证书办理:确定资格的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4.资格证书领取:凭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资格证书。
  (二)职称评审:
  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1.职称认定不收费;2.职称评审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称评审文件要求。
  八、办理时限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即时受理;2.职称评审: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称评审文件要求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30号窗口;2.电话咨询:0633886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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