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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进入便利店”切莫当甩手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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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12月1日,在北京朝阳区一家便利店中,市民不仅挑选日常生活用品,还购买了新上架的药品。据了解,这是北京首家尝试出售药品药械的便利店。记者探访该店铺,看到收银台后面设置了“非处方药”货架,上面摆满了各类药品。据悉,店内目前在售药品、医疗器械近百种,涵盖了常见的感冒药、肠胃药等药品,以及血压计、体温计等家用医疗器械。(据《法制晚报》)
  “药品进入便利店”,是一种药品供应模式创新。这种药品供应模式创新,有着诸多好处。一个方面是,方便了市民购买药品,以往的时候只能到医药公司和医院购买药品,如今在便利店购买生活用品时,就能顺便购买药品了;另一个方面是,给药品的销售打开了更多渠道,让药品销售有了更多商业模式。
  不过,允许“药品进入便利店”,也不能当甩手掌柜。毕竟,药品安全不是儿戏。
  尝试给药品销售更多商业模式,有关部门已经做了很多事情,网售药品就是其中之一。当初允许网售药品的时候,出发点也是为了方便市民购买药品的。而尴尬的是,网售药品的渠道,并没有遵守这个规矩,不仅销售“非处方药品”,还销售起“处方药品”,由于网售药品面广量大,不好监管,至今这种用药安全隐患都是存在的。
  “药品进入便利店”是个好举措,怕就怕商家因为唯利是图而不遵守“只销售非处方药品”规定。或许,起初的时候还能坚持“只销售非处方药品”,然而久而久之在利益诱惑前,就可能将“处方药品”也摆上货架,就可能让“药品进入便利店”变成了祸害。
  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不能当甩手掌柜。而是需要拿出更加严厉的监管力度,经常到便利店里去转转,去看看,确保“处方药品”不被商人摆到货架上。而且,即便是“非处方药品”也需要多些谨慎态度。比如,感冒药种类就特别多,不适合所有的感冒患者,必要的时候“出售药品的便利店”,也应该设置专业人士,给予百姓必要的购药指导,确保“药品进入便利店”能更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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