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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城市社区在职人员“赶考”
15名社区“老兵”迎来新身份
城市社区发展再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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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超 社区记者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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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个月的筹备、招考、公示,1月12日,来自东港区的15名社区“老兵”正式转换身份成为社区岗位的“新战士”,这标志着东港区城市社区首次在职人员招聘成功,这些“新战士”将为东港区城市社区的发展增添新动力。
“招聘”意义非凡
  “这次招聘意义非凡!”东港区面向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东港区首次在全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中分类别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人员。
  2017年8月,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东港区根据文件要求,立足实际,围绕解决编制和落实待遇两个方面,面向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了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人员工作。
  2018年,在经过学习文件精神、深入调研社区实际、多部门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后,东港区终于探索出一条解决人才流失和社区人员成长“天花板”问题的途径,以期打通社区工作人员晋升通道。
  2018年11月,东港区开始启动首次面向城市社区在职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和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人员12名的工作,为新时代城市社区的发展增添了动力。
“放松”考选范围
  为充分调动全体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落实符合条件人员考选事业编制人员的基础上,东港区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考选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人员,突出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专业社工两个群体,将所有在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社区工作满2年、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纳入考选对象,并对考选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人员放宽年龄限制,扩大了政策的受益面,参加考试人员达到66人,占社区工作人员总数的18.08%。
“严格”考试程序
  考选人员由所在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择优确定,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社区局联合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计生、公检法、信访、行政执法等部门意见,将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了15名聘用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人员,再从拟聘用人员中,将3名符合条件的在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聘用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到优中选优,既保证了新招录人员的整体素质,又激发了广大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增强”考选效果
  招考中,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城市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区党组织书记共同纳入考选,为社区干事创业者和专业工作人才畅通发展空间。为社区党组织书记设置事业编制岗位,并明确要求继续在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确保优秀人才继续留任社区;为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人员落实工资待遇,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待遇报酬,实现了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与待遇报酬的挂钩。
“创新”治理模式
  近年来,东港区社区建设管理局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社区服务居民水平为目的,以社区居民满意为标准,在探索社区治理模式方面不断进行创新,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网络化运行”的社区“网格网络化”工作模式,构建了“政府善治+社会共治+社区自治”的新格局,形成了“人到格中去、事在格中办、难在格中解、情在格中结”的良好效应。
  通过党建引领,为社区服务找到一条主线;通过网格化,为精细化管理找到一种模式;通过“网上社区”,为社区共建共享找一个信息化支撑;通过考聘,为社区工作者找到一条晋升通道。不断升级的服务质量,提升了社区居民生活的幸福感;不断完善的社区网格化体系,为社区治理找到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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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0 版:东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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