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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日前,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消息,宣布青岛等5市入选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城市试点。
  《意见函》中明确,试点城市要严格落实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将项目选址、开工建设、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监管落到实处。租赁项目要合理确定租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约束机制,支持长期租赁。项目选址要尽量安排在区位条件好、基础设施完备以及人口集中度高、市场需求旺盛的区域。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住房建筑质量、装饰装修符合相关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建设,依法依规提供金融产品服务,严禁违规提供“租金贷”。
  (据《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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