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轩/文 勾犇/图
近日,据媒体报道,陕西省汉中市一年轻女子乘坐公交车时发现手机丢了,报警后警察没有找到手机,因怀疑小偷在车上,女子便对40多名乘客挨个儿“搜身”查找,结果仍未找到,还导致公交车延误40多分钟。女子对一车乘客搜身的事情,引发轩然大波。有律师认为,乘客们为了“自证清白”,在民警见证下愿意配合女子的搜身要求,不存在强迫情形,并不违法。(据《新京报》)
警察都不可以随随便便搜查公民,何况只是丢了手机的一个普通公民呢?
哪怕此次事件中真的是乘客所谓的“自愿”接受搜查,没造成严重后果,也需要在舆论场中呼吁严肃对待权利,严肃对待搜查权。
因此,必须防止这样扭曲的事件被塑造成自证清白的“正能量”,如果以后遇到类似事件,不愿意接受搜查的就被贴上“心里有鬼”的标签,那只会搞得人人自危,降低社会法治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