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隋言晨 通讯员 刘冰) 因“二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又驾驶机动车,日照的这位司机,把自己“折腾”进了拘留所。
近日,东港交警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胡某驾驶鲁LQG***号牌轻型普通货车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查实,胡某于2017年2月27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
如今,胡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依法对胡某作出15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
东港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自2019年以来,共查处酒后驾驶105起,涉嫌醉驾85起,超员87起,超载880起,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