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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建萍:做好新时代的女检察官
  

本报记者 蒋月阳
  公诉席上、接访窗口、提审现场……在检察官队伍里,女检察官可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她们活跃在办案一线,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检察事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撑起了检察事业的半边天。
  2003年7月,薛建萍来到检察系统工作,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她先后在东港区检察院各主要业务科室工作,一以贯之地用实际行动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特别是2016年从事控告申诉工作以来,薛建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严格依法办理刑事申诉等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妇女儿童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为推进平安日照、法治日照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她先后入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人才库”,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2018年被日照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合表彰为“日照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
  “群众有事儿都愿和她聊,她一出面,事半功倍!”在同事眼里,薛建萍的亲和力与生俱来,这也为做好政法相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仅2018年,薛建萍便共计办理各类案件40余件,在不断的办案实践和交流学习中,她的办案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提升。由她参与办理的冯某某刑事申诉案件,经过严格细致审查,依法提请抗诉,该案最终被依法改判,两名申诉人分别被减刑,切实维护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该案还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案件。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过程中,薛建萍还注重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人文关怀,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申请、发放救助金6.7万元。
  敢于担当、秉公执法,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薛建萍用自己对法律的忠诚信仰,坚决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检16年,她始终做到执法如山、公平如度、心平如水、严格自律、清廉如水,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侵袭和干扰,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真正使检察机关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展现了新时代女检察官的熠熠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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