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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乡村残疾人的诚信立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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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赵成泉 整理:本报特约记者 刘平成 通讯员 薛鸿儒
  我叫赵成泉,今年51岁,家住莒县库山乡源河村。1984年我刚好16岁,正值风华正茂豆蔻年华。因遭遇一场疾病,整条右腿齐大腿根做了高位截肢手术,由此,原本四肢健全的我,成为两条胳膊一条腿,完全依靠拄双拐行走的二级肢体残疾人。
  读书成就梦想,奋斗改变人生。我虽然错过了在校继续读书深造的机会,但我没有就此沉沦。那时我年轻,我还有人生的梦想,我要自强自立,以奋斗改变自己的处境。根据自身条件和家庭实际,1992年开始,利用自家的沿街房,我白手起家开办了一家日用百货店。没想到,我这个重症残疾人,这一干就没停下来,至今已连续干了28个年头。
  常怀感恩之心,谨记童叟无欺。健全人创业尚且困难重重,更何况我是一名拄双拐的残疾人。最初,都是自己想办法去乡驻地批发商店批货进货,逐渐地,逼迫自己学会了单手荷锄下地干农活。同时逼迫自己用单腿骑自行车、摩托车去进货,后来时代发展进步,才有了批发商主动送货上门。
  看到我如此“励志”,乡亲们纷纷帮我介绍了女朋友,并顺利结婚生子。我们乡的工商(市管所)税务、烟草专卖的同志,这些年都对我关照有加,看我行动不便,特意上门给我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了很大帮助。
  村里乡亲们不离不弃,是我小店的忠实顾客,使我逐渐把昔日的简陋“小卖部”,发展到现在颇具规模的小型超市。所以,我始终秉持感恩社会、回馈乡亲的理念,坚持把自己这个超市建好管好经营好,努力当好乡亲们信赖喜欢的“新货郎”。
  诚信为本,卖啥也不能卖良心。尽管我开的是百货超市,啥东西都能卖,但我坚守一条,良心是做人的底线,我这店里决不卖自己的良心。去年夏天,我因事外出没在家,一位无良供应商找到在店里当售货员的我媳妇,推销了价值1000余元的劣质热销商品(农用喷雾器)零部件。第二天我回家后,一看商品和价格,就知道被这个还不熟的无良供应商骗了。想打电话跟他们交涉,却被告知是空号。对此“无头案”,有人主张教训教训对方,也有人说“堤外损失堤内补”,把这批货神不知鬼不觉地卖出去,反正不是药品食品,出不了人命,只是消费者花点“冤枉钱”罢了。这几条“馊主意”都被我断然拒绝了,而这批劣质货最终被我当作废品销毁处理掉了。
  举一反三,今年我给家人“约法三章”:由于我们把关不严,造成错进货物的,一定要请市管所的同志监督,我们买单处理,决不允许把损失转嫁给消费者,决不让乡亲们消费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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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诚信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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