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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发布《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公益广告

  本报讯(记者 唐劲松)4月1日,日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开发布《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公益广告。记者了解到,该公益广告由市文明办组织力量设计创作,计12幅,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宣传使用。
  本批公益广告旨在促进全民知晓、全民监督、全民践行《条例》,重点突出倡导什么、鼓励什么、禁止(重点整治)什么,让广大市民对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有更为明确具体的界定,进一步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常效。
  根据日照市文明办于3月20日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要求,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当前和今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社会媒介、重点活动等开展广覆盖、立体式、常态化宣传。在推动市民熟悉和知晓上,主要开展进机关事业单位、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窗口单位、进乡村“六进”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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