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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赞代罚”,处罚不该娱乐化
  

黄齐超
  “3月29日早上,本人骑电动车逆行,在新兰岗被晋城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在此发朋友圈曝光自己,请朋友们以我为戒,骑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帮我集三十个赞。”山西晋城市民张女士在朋友圈曝光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求30个赞。近日,山西晋城交警二大队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推出新招,只要违法当事人在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行为,并“集赞30个”即可过关。(据《新京报》)
  “集赞代罚”的教育意义十分有限,时间长了会产生南辕北辙的反效应,甚至将交通违法处罚泛娱乐化。违法是严肃的事,处罚不能太随意,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地探索新颖的处罚方式。“集赞代罚”降低了违法成本,有怂恿违法的嫌疑。哪怕这种处罚的短期效果不错,也不该成为一种处罚手段,毕竟,依法处罚,才能让惩戒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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