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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法院审理首起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案件

  本报讯(记者 郭晓艳 通讯员 张伟) 日前,东港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犯罪案件,此案为东港法院审理的首起该类型案件,来自济宁医学院的20余名大学生旁听了案件审理。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7、8月份,被告人郭某和朱某设立私人会所,用于宴请宾朋,并安装了隐蔽摄像头拍摄宴请视频。因被告人郭某与某机关领导干部孙某之间产生矛盾,被告人朱某多次邀请孙某到私人会所就餐,并利用隐蔽摄像头拍摄孙某接受宴请的视频。2017年9月8日,被告人郭某将拍摄的孙某就餐视频截图及宴请当天的价格单据等内容发布于日照大众论坛、天涯论坛等网络媒体,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经鉴定,被告人郭某、朱某使用的隐蔽摄像头系窃照专用器材。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了郭某骗取银行贷款罪以及朱某信用卡诈骗罪的罪名。
  庭审中,被告人郭某的辩护人及被告人朱某的辩护人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主要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该摄像头是郭某通过正规市场公开销售渠道购买的,郭某作为普通人本身对何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并不具备专业知识,主观上没有非法使用的故意;被告人郭某及被告人朱某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公诉人与辩护人围绕上述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在最后陈述阶段,朱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宽大处理,今后将下决心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努力为社会作贡献。
  庭审持续了一天,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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