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按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部署要求,加大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在城市社区切实做好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和分类收集、噪声污染治理、水资源再生利用等工作。在农村社区继续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工作成果,着力解决污水排放、秸秆焚烧等问题,积极开展散埋乱葬治理行动。积极稳妥推进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大力推进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村镇、创新型城市、卫生城市和卫生村镇建设。积极创建安全社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基础。强化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日常消防宣传演练,提高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提升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居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探索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商业、物流等自助服务设施。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支持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