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蓓蓓) 5月10日21时10分,日照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莒县大队值班民警在莒县收费站,对一辆车牌号为鲁Q*****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刘某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立即通过系统核查该驾驶人信息,发现驾驶人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同时发现刘某于2018年3月份在青银高速,因为伪造变造驾驶证和无证驾驶已被处罚过。
民警立即带领刘某到办案区对其进行询问,驾驶人刘某对再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和第99条第1款,驾驶人刘某被处以罚款4000元、拘留7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