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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醉驾被判刑后又醉驾
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

  本报讯(记者 王蓓蓓) 有这样一位“奇葩”驾驶员——— 因醉驾被依法判处拘役1个月,几个月后又醉酒驾车并被逮个正着。
  近日,岚山区人民法院因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驾驶员吴某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当庭宣判后,直接将吴某逮捕并送往日照市看守所羁押。
  “第一次醉驾发生在一年前。”民警回忆。去年4月2日22时39分许,吴某驾驶无牌四轮机动车,行驶至明珠路时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
  随即经抽血检测,吴某血 液 中 酒 精 含 量 为162.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2018年8月8日,岚山区人民法院因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吴某拘役1个月,罚金4000元。
  “没想到时隔几个月,他又醉驾!”据民警介绍,今年2月27日13时,吴某驾驶无号牌四轮机动车,沿明珠路行驶至安东二路路口左转弯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上两人受伤。
  后经抽血检测,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6mg/ 1 0 0 m 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9月3日,岚山区人民法院因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吴某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当庭宣判后,直接将吴某逮捕并送往日照市看守所羁押。
  “无论酒驾还是醉驾,一经查出,违法记录将伴随终生!”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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