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0月29日电 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不按要求投放垃圾,将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罚款。 该办法主要适用于已经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公共单位和公共区域。根据规定,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不按要求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相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