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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

  山东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将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惠及1900万“两病”医保参保患者。山东省政府11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有关情况。
  记者了解到,山东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中约有1900万“两病”患者,“两病”门诊用药费用一年超过70亿元人民币。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10月30日,山东省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部署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山东省医保局副局长仇冰玉介绍说,根据规定,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起付线和封顶线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两病”门诊用药情况设定,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可分病种设定封顶线。对合并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适当提高封顶线。
  《方案》保障对象主要为参加山东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要求“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按国家新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和山东省过渡保留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药品。
  同时,山东还提出完善支付标准,合理确定支付政策,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规范定点管理服务,加强健康管理等配套措施。
  (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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