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劲松
近日,国家文物局官微通报称,在山西省高平市政府近日召开的该省2019年文物建筑认养北部片区推介会上,山西谦益和文化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和集体与所认养的三王村三嵕庙、奥治全神庙等10处文物建筑所有人签订了认养协议。
(据《钱江晚报》)
文物也可以被“认养”,是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渠道的创新之举,但也要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
此次社会各界对山西文物“认养”的积极参与,实际上也意味着,相关制度的逐渐完善已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响应。
文物“认养”依然是个新生事物,还需要更多的呵护与完善。要织牢制度之网,对“认养”主体动态管理,不仅在“认养”时有资质要求,在“认养”过程中还要严密监管,防止不当利用危害文物安全。“认养”的过程要透明,要求公布正确足够的信息,杜绝暗箱操作,探索文物保险等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监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