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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拒载,将乘客扔在寒风中
被拒乘客:不用处罚,只需批评教育

  本报讯(记者 解友财) 2019年12月30日,市民付女士拨打日照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她当天在东港区秦楼街道北苗家村南门打车,出租车司机要求拼车被付女士拒绝后,出租车拒载付女士。
  付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她通过叫车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去市人民医院打针。付女士之前做过手术,走路稍慢。等她走到出租车旁边时,看到一个青年正准备上车,司机让付女士和这名青年拼车,付女士不同意,司机就拉着那名青年开车走了。
  “我之所以没同意拼车,是因为我着急去医院,要赶在早上医生查房前到达病房。由于出租车的拒载,我在小区门口等了很长时间,天那么冷,把我冻坏了。”付女士说。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投诉举报后,我们对该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该出租车司机属于大众出租车有限公司,这名司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载乘客行为,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是投诉人说不用处罚,只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就可以。最后我们让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师傅对投诉人赔礼道歉。”
  据了解,出租车公司老板和司机都向付女士道了歉,承认当初司机师傅做的不对,请求付女士的谅解。“当时又急又冷又气,投诉并非为了处罚司机,只是希望出租车师傅在工作中注意乘客感受。”付女士原谅了出租车的拒载行为。
  根据2016年11月1日实施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七)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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