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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补贴”这样申领

  本报讯(记者 孙来彬)1月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也就是群众常说的“4050补贴”,是我市大力实施的一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继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而制定的惠民政策。
  根据我市政策规定,劳动年龄内的企业失业人员到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以后,实现灵活就业并且缴纳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我市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初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除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人员以外,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亲或者母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人员等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到缴纳保险或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后(医疗保险须缴纳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其中一种,缴纳职工医保也给予补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及缴费发票原件,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社部门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劳动年龄内申请补贴,并且在申领社保补贴期间,不能存在工商注册信息。申请职工医疗保险补贴的,须与当年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同时申请,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不予补贴。
  据了解,2019年全市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6897.65万元,同比增长11.27%。其中,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771.05万元,在2019年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的情况下,仍实现同比增长13.71%,惠及就业困难群体6182人,有效发挥了对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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