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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2019—2035年)发布实施
新增道路不再使用城市名称命名
  

主城区划分为东城片区、西城片区、石臼片区、山海天片区、大学城片区、高新片区、开发区片区7个区块跨区块道路首选带“海”阳”字名称
  本报讯(记者 李珊 通讯员 尹秀英)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1月14日,市政府以日政字〔2020〕1号文件,批复了《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市首次由政府批复的地名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提高地名命名的法制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市民政局联合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编制了《日照市主城区地名规划(2019—2035年)》,经过调研起草、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完善优化,市政府于近日批复。该《规划》为我市主城区地名管理明确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该《规划》包括文本、说明和图件三个部分,三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规划文本对重点内容作出简洁规范,规划说明是对文本的具体阐释和补充,规划图件是对有关内容的直观展示。规划文本内容由总则、区块划分、通名规划、专名规划、区块道路命名指引等8个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增加了历史与现状分析部分,规划图件设计地名区块划分、主城区道路命名规划以及住宅区与建筑物地名等共16幅图。
  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地名区块划分。以《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为框架,以反映地名的区块特点为主,综合兼顾城市规划功能定位等因素,将主城区划分为东城片区、西城片区、石臼片区、山海天片区、大学城片区、高新片区、开发区片区7个区块。
  分别规划通名、专名。按照规范使用、名地相符、科学系统、保持稳定等原则,规定了各类地名实体的通名适用范畴。按照规范采词、彰显文化、形成系列、注重传承的原则,规定各类地名实体的专名采词要求。由于道路、住宅区及建筑物类命名量大、复杂,通名与专名规划均对其作出较具体规定,其他仅提出原则性要求。
  专门对道路命名进行规划。道路命名是地名规划的重点,规划文本和说明均专门用一个章节,对其作出指引。出于传承地名文化、厚植城市文明的目的,在命名指引上强调注重区域文化特色,作出新增道路不再使用城市名称命名道路、跨区块道路命名首选带“海”“阳”字名称、非跨区块道路根据片区功能定位和地域文化特色采词命名、一路多名的部分快速路和主干路在时机成熟时冠以统一名称等规定。
  提出地名调整与保护规划。本规划提出了地名调整谨慎调整、尊重民意、保护传承、“六个优先”的原则以及地名文化保护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和继承创新的原则,明确了地名保护的范围、对象、措施,列出了地名保护对象名录。
  同时,批复指出,《规划》是主城区地名管理的基本依据。相关区、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密切协作,加强规划组织实施,统筹做好主城区地名管理工作,构筑主城区科学合理的地名体系,打造日照特色地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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