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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被罚3次,为啥?

  本报讯(记者 解友财)
  3月4日,市民邵先生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近日,他驾驶货车行驶到204国道375公里处一个路口时,多次因行驶在最左侧车道被抓拍罚款。
  邵先生介绍,2月14日至2月23日,他驾驶货车,从市区前往虎山镇拉钢卷,途经204国道375公里处(下元一村附近)时,同一地点,先后3次被交通违法监控抓拍。原因是邵先生的货车没有从最右侧车道通行。
  “此路段并没有交通提示,我以前几乎天天都走这条路,都没被抓拍过。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10天被抓拍了3次,每次都是罚款100元,不扣分。好多人都和我一样,收到了违法处罚短信。”邵先生想不通。
  邵先生为何被处罚?记者就此采访了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技科。工作人员表示,该路段同向划有两条机动车道,邵先生驾驶的货车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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