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珊)爱吃海鲜的朋友们注意了!这段时间要抓紧吃,还有不到两个月,就到休渔期了!
3月5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通知,决定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完善,规定了休渔时间,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 日 1 2 时至 9 月 1 日12时。
休渔海域为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在上述海域范围内,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定置作业从5月1日12时起休渔,时间不少于3个月,休渔结束时间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休渔期期间,农业农村部制定了《“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确保海洋捕捞渔船(包括捕捞辅助船)应休尽休,实施“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信息周报”,适时组织启动活动和省际联合交叉执法行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巡查监管,促进海洋渔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