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日照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智慧管理系统上线啦!
维修资金常见问题解答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1.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2.什么是住宅共用部位?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什么是住宅共用设施设备?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为什么要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当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维修养护的责任由保修单位转移到产权人身上,在业主分散的情况下,要在短时间内向业主筹集维修或更新、改造费用十分困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为房屋及时得到维修养护提供了基础性条件,有利于提高和保持房屋完好率,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达到房屋保值增值的目的。

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与物业管理费的区别?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支付的有偿服务费用,其构成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它属于业主所有。

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哪个部门管理?
  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申请划转业主大会管理。

7.哪些物业的业主应当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单一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属于谁?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9.如何界定业主身份?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1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什么?
  目前,我市按照《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日建发【2016】91号)文件规定,我市市区缴存的标准,多层(6层以下含6层)70元/平方米,高层和非住宅(7层以上含7层)90元/平方米,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1.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什么时候交?
  新建商品住宅、非住宅应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尚未出售的商品房屋,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开发建设单位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实际测绘,产权确认后,系统自动获取该项目业主信息,发送短信,业主线上确认交存,电子票据发至微信或邮箱。
  
12.已交付使用的房屋,业主如何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持不动产权证明和业主身份证明材料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提出交存申请;
  (2)管理机构推送《业主信息》;
  (3)业主线上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凭证发至微信或邮箱。

13.房屋所有权转移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理?
  房屋所有权转移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余款随房屋自动转移。

1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够用时怎么办?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15、哪些情况不能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保修期内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2)应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人为损坏所需的修复费用;
  (4)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费用。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黄海晨刊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5 版:专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维修资金常见问题解答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