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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期 11 月 1 日开始 禁火区域范围扩大
日照发布“最严”林区野外禁火通报
  

全媒体记者 郑笃凯 报道
  本报讯 随着气温逐步下降,大风天气增多,山林植被开始干枯,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增加,全市森林防火已进入关键时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近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我市历年来发生的森林火情起火因素,结合各区县重点林区地域情况,今年禁火区域范围由我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内,调整为10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防火科负责人说。
  据介绍,根据我市往年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情况,本次禁火期明确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在此期间,除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焚烧农作物秸杆、祭祀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同时,我市依旧重点实施文明祭祀“零火警",全面禁止祭祀烧纸、燃放鞭炮等用火行为。
  “广大市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禁火期内,在进入禁火区域时,要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主动配合森林防火管理和登记检查;坚决不能携带任何火种、火源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或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市往年发生的案例,监护人也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切实履行好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督管理的职责。
  《通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各经营单位要积极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管职责。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集中开展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教育。凡在森林防火期违反本通告规定用火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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