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范开元 报道
本报讯 11月6日,日照岚山海事处通过“海事-船东直通车”微信群,向油船“宏油12”轮船舶经营人反馈,海事监督检查发现的货油泵舱两项安全缺陷,并提出整改要求。这是自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20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岚山海事部门与第三家船东开展的直通交流。
日照岚山海事处科学调度、精心组织,严格落实“三个100%”要求,即为期一个月内对日照辖区体系内和非体系航运公司进行100%的走访检查,辖区航运公司在一个月内对所管理船舶开展100%安全自查,海事部门对在港时间超过18小时的船舶进行100%的监督检查。全面加强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现场检查工作,切实提升海事安全监管保障能力。
结合辖区到港船舶多、货量大、安全风险高等特点,日照岚山海事处加强风险研判,开展船岸界面风险管控情况抽查,核实船岸信息交换、作业压力、速率、阀门开闭速率、回气安全等。对货泵舱、甲板货物区域开展重点检查,对泵舱阀门滤器等设备状况、可燃气体/含氧量探测报警装置等进行抽查测试。开展船载货物理化特性及单证比对、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情况核对,继续严查谎瞒报、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现场发放液货船安全告知书,对装卸作业高风险环节开展针对性提醒;督促船岸双方深刻吸取“光汇616”轮等事故险情教训,严格遵守作业规程,认真落实液货船重点部位船岸联合检查“双确认”制度,防控泵舱管系泄漏、装货平舱满溢、压力超限溢油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