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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立法论证会上,激烈探讨3个小时
35名代表为养狗这件事操碎了心
留言区网友也“炸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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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刘彦美 通讯员 郭中文 王浩

  本报讯 您是否支持城市建成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您是否支持遛犬时给犬只佩戴嘴罩?您是否支持强制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带清理犬粪的工具……12月1日下午,市公安局会同市司法局举办《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论证稿)》(以下简称《办法(论证稿)》)立法论证会,35名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讨论十分激烈,探讨3个小时。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养犬日益增多,犬只伤人、犬吠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凸显,广大市民要求规范养犬管理的呼声十分强烈,养犬立法势在必行。
  “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养犬管理立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的是人与犬、养犬与非养犬、养犬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如何予以规范理顺并提取到最大公约数,是考验我们这部规章是否具备实效,是否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金标准’,这也是我们开展此次论证会的初衷!”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高丽霞说。
  “今天的论证会上,我们围绕养犬登记、服务费缴纳、禁养区域、禁入场所等这些市民群众最为关注、最易引发争议的内容,零距离倾听代表们对《办法(论证稿)》核心制度和关键条款的建议和期盼,深入研判吸纳各方意见,多方协调论证,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郭淑钦介绍。
  立法论证会邀请了关注养犬管理工作的政协委员、法律专家、街道办事处代表、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物业管理协会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养犬居民代表、非养犬居民代表以及发改、财政、住建、卫生、市场监管、城管、农业农村(畜牧)等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员。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作了起草说明,介绍了需要论证的内容。从下午2:30到5:30,35位代表争相发表意见、建议,现场讨论激烈。
  “我觉得要建立养犬资格准入及清退机制,可以仿照驾驶证的扣分方法,一共12分。有的人养狗,天天扰民,连续三次你仍然拒不改正的就吊销你的养犬资格,指定年限不准养犬。纵犬伤人的要终生禁养,就像终生禁驾一样。再一个,强制养犬人外出溜犬时需为犬只佩戴嘴套。”非养犬居民代表郁先生表达了他的观点。
  “我个人认为犬的牵引绳长度在2米之内太短了,应该不限制牵引绳的长度。”养犬居民代表崔女士表达了她的观点。
  “每家每户只能养两只犬是不合理的,养犬多的人不一定就不文明,与养犬人的素质有关,我养了5只犬,并没有带来社会干扰和不文明影响,只能养 2 只犬太过于‘一刀切’。”养犬居民代表刘女士表达了她的看法。
  市司法局会同市公安局,将认真梳理、积极采纳、充分吸收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办法(论证稿)》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争取早日提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公布施行。

网友留言
  此事一经发出,留言区直接炸了锅。有的直接怼起来了,网友也是为狗狗的事情操碎了心。
  网友“三吉”:不能因为个别不文明养狗的人,就对养狗的人和狗都有成见,适当的规范没问题,但千万不要矫枉过正,遛狗牵绳和清理粪便能理解,但是戴嘴罩就不必了。
  网友“后知后觉后想念”:养狗跟征信挂钩,不好好养的、不牵绳的、拉屎不清理的、纵狗伤人的全部列入黑名单。
  网友“幼稚完”:我觉得狗狗牵着绳子没有必要再给戴上嘴套,多难受呀!如果说是防止狗叫,那城市里的噪音可多了去了,比狗叫声音大多了。
  网友“好好的”:建议给狗狗戴嘴套,不是因为噪音,是怕伤到人。
  网友“Lxw”:嘴套我觉得有必要仔细商讨一下,狗散热全靠舌头。
  网友“直进型青年”:大型犬又分烈性犬和非烈性犬,不能一概而论。像金毛、拉布拉多这样的犬种虽然大,但不是烈性犬。这样的犬种,如果只是按大型犬分类有点不合理。
  网友“knight”:公共场合拴绳是主人该做的事,外出遛狗随身携带卫生工具清理也是应尽的责任,也希望社会上能建设一些适宜狗狗的公园或场所。
  网友“心驰神往”:建议清理流浪狗,我们这里流浪狗一大群,孩子们都不能单独出门,建议对养犬人遗弃犬只作出管理。
  网友“和蔼的欧鸡酱”:养犬爱犬没有错,但是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我觉得有必要出台养犬管理办法,我支持立法。爱犬的朋友请你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城市公约,莫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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