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9日晚上,济南交警发布公告,即日起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对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采取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管理措施,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近期有去济南打算的日照司机要留意相关信息。
根据通告内容,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是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隧道)等高架道路。
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