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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上线
  

全媒体记者 刘彦美 通讯员 柳军宝 报道
  本报讯 12月7日,《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申请业务在“日照微警务”平台上线。开通当日,平台共办理完成16条业务申请。
  18时35分,夹仓海岸派出所受理一例《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一个半小时之后,20时10分,业务办理完成,这是我市首张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首先要进入“日照公安”微信公众号的微警务板块,在个人中心登录后,便民服务一项中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栏目,阅读办理须知,填写表单(已实名认证的用户将自动读取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个人声明需手写申请原因和用途),选择是否邮递,最后点击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需要邮递,则需要填写送达地址(邮费自理),不需要邮递的,可通过个人中心下载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进度可通过个人中心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查看。
  公民因下列原因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律、法规规定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的;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确需的;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向公证机构证明的;公民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众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必需的。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的材料:公民本人法定身份证件,符合受理条件的佐证材料,必须本人提出网上申请。未满18周岁的公民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办理地点和时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有复杂情形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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