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房姿辰 报道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莒县公安局了解到,11月29日,龙山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使用假币购买花生米案件,一戴头盔骑摩托车的40多岁中年男子用500元假币将一老人何某某的花生米买走。
12月2日,当何某某发现为假币时报警,龙山派出所经过调查和调取视频监控后发现,违法行为人进入店子集街道后消失。巡警大队获悉这一警情,在店子集街道与城阳街道开展视频追踪与巡逻工作。
巡警大队和龙山派出所经过连续工作后,于12月11日通过沿途视频发现使用假币违法行为人多次出入招贤双庙社区一养殖区。巡逻民警在该养殖区内经过三日的巡逻和蹲守工作,于12月15日上午9时许,将正欲外出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人卢某某抓获。
经询问,自今年9月份以来,违法行为人卢某某在龙山、北关、峤山、墩头等集市通过向老年人购买花生米、葱、地瓜等物品的方式支付假币。
目前,违法行为人卢某某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一旦误收到假币,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或银行,并提供线索。如有不慎误收假币,切忌为转嫁损失而再次投入使用,勿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如若发现有人使用假币或者进行假币违法犯罪活动时,应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