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初始登记费350元/只
日照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正在征求意见

  全媒体记者 王蓓蓓报道
  本报讯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明确日照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29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征求意见稿》对收费范围和对象作出了说明,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管理区,养犬管理服务费可按本文确定的标准收取,如单独制定收费标准,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批准。
  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缴养犬管理服务费。军队、公安机关、应急救援机构、科研机构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不适用《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不在收费范围内。
  养犬初始登记费350元/犬,之后每年年审签注费150元/犬,补办犬牌100元/个(电子犬牌),补植电子标识40元/个(含注射费和耗材费),上述标准不含犬只免疫费。
  此次征求意见的公示期为2021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市民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意见反馈。联系电话:8775536;电子邮箱:rzfgwcbdcjsk@rz.shandong.cn。
  记者了解到,养犬管理服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公安机关统一征收,并出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全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养犬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植入电子标识、配发智能犬牌、犬只收容、宣传等相关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养犬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不得截留、挪用养犬管理服务费。公安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征收养犬管理服务费,并做好收费公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调整收费标准。
  据悉,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期满后将重新核定。

延伸阅读——
  日照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日照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养犬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日照市城市建成区包括下列区域:
  (一)主城区,北至山海路、西至青连铁路、南至上海路、东至黄海的区域;
  (二)岚山城区,北至坪岚铁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绣针河、东至黄海的区域。
  县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县城建成区内的区域为重点管理区,并向社会公布。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县城建成区发展情况,可以对养犬重点管理区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黄海晨刊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爱日照】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日照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正在征求意见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