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珊 报道
本报讯 记者从日照市司法局了解到,自5月1日起,日照市行政执法监督二维码将正式启用,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应用到行政执法活动中,向相对人亮明执法资格证件的同时,出示行政执法监督二维码,自觉接受来自管理相对人的监督。
日照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行政机关日常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救济渠道是否告知等四项要素清单内容制成行政执法监督二维码,是对行政执法活动事中公示内容的补充和扩展,目的是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阳光执法的内在要求。
启用行政执法监督二维码是精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创新举措,是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更是执法为民办实事柔性执法的方法手段。
下一步,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将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对不主动出示行政执法监督二维码的,仍然存在慢作为、乱作为、过度执法等执法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及时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