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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孝廉、科举:古人这样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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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一年毕业季,除了高考,毕业生找工作便是最热的话题。求职,让现代人烦恼,古人也为此煞费苦心。古人求职,不写求职信,而写诗。一些文人为了求得进身的机会,往往十分含蓄地写一些干谒诗,曲折地表露自己的心迹。
  “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这是孟浩然投赠给张丞相张九龄的干谒诗。
  “陈留阮瑀谁争长,京兆田郎早见招。麾下赖君才并美,独能无意向渔樵。”这是杜甫向田梁丘投赠的一首诗。
  今天我们就聊聊:在信息不发达的古代,古人通过什么渠道找工作谋生活的。

  被误为卖官鬻爵的“赀选”
  在古代,社会各阶层都以谋求公职作为从业的首选。秦汉时期的人,如果想入仕当官,除了乱世投军以外,一般情况下,有两个渠道可以走:
  首先是经常被人误会为是卖官鬻爵的“赀选”制度。所谓“赀选”中的赀,指的是财货、资财。赀选并非是用钱财捐官、买官,而是以财货资产作为衡量,以此选任官吏。赀选这一选任官吏的形式,早在秦时就已出现。《史记·淮阴侯列传》记载,年轻的韩信之所以会落魄潦倒,正是因“贫而无行”,而“不得推择为吏”。
  赀选终究是一种较为落后的选官制度,以资产作为衡量,寒门士子的晋升之路就被拦腰斩断。到了西汉中期,察举制应时而生,这也是当时入仕的另一渠道。
  汉惠帝时,汉朝廷主张孝悌为先,选任官员时,讲究一个“爵非德不授,禄非功不与”,意指,没有德行功劳的人,不能授予爵位、俸禄。有了这种思想的指引,“察举制”从汉惠帝时发轫,并从一种对于“孝悌”的奖励机制,在汉武帝时期成为定制,转变成当时主要的选任官员制度。
  所谓“察举”,察的是孝廉,再以孝廉辟,孝举的是民,廉举的是吏。察举制推行早期,西汉的吏民可以通过道德层面的考察,经由引荐出仕。
  到了东汉中期,尚书令左雄认为,以往的察举制没有标准化,在当时已经不合时宜,于是,他上言汉顺帝道:“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
  经过汉顺帝的同意,左雄开始了察举制的改革,首先,在察举孝廉中加入了考试环节,考试如没通过,则取消孝廉资格,并追究举荐官员的责任;同时还规定参与举孝廉的人员应在40岁以上。这时,若想通过察举入仕,除非自身惊才绝艳,否则也只能苦苦熬到四十岁以后。
  虽然左雄的改革让察举制焕然一新,但随着东汉士族逐渐坐大,经过东汉末年的战乱以后,察举制被扫入故纸堆。此后取而代之的九品中正制以评选士人的不同品级为衡量,反倒成了士族门阀的天堂,选官任官的权力被士族掌握,各世家之间通过姻亲、拔擢等关系势力盘根错节,愈发根深蒂固,官职任免如同左手倒右手般在各个世家间轮换。

  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一直到南陈覆灭,隋唐时期的科举制登上历史舞台,士族门阀政治和九品中正制成了风中残烛,在历史的余响中见证了科举制对往后选任官制的主导。
  中唐时期,科举制度已经趋于完善。科举制度中,常举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乡贡。生徒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送往尚书省考试;乡贡则先经过州县考试筛选,及第后再送尚书省考试。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在彼时称作解试,尚书省的考试则称作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能参加春闱,已经是走过了千军万马一簇而上的独木桥。
  唐科举还分有岁举和制举,岁举在大体上每年举办一次,如果遇上特殊原因,也偶有暂停一、二年的,所以也被称为“常科”。制举,则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选拔主要以应届生和在职公务人员为主,制举考试时间不定,考试内容由皇帝自己决定,因此在士民心中,常举要比制举更加重要。
  常举考试的科目并不少,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数十种,但主要的科目还以明经、进士两科为重。唐玄宗以后,进士科尤为当时人所重视。唐中后期的名臣贤相大多进士出身。
  明经、进士两科考试内容最初区别不是很大,主要为试策、经义。试策重视对时务、政治形势的考查,经义的考试内容则主要为儒家经典的释读填空以及前人的批注。到后来又逐渐演变为进士重视诗赋,明经重视帖经、墨义。
  明经科的经义,只需熟稔掌握经传和注释即可,而进士科的诗赋则需文才,进士科登第也更难,“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在当时被唐人口口相传。白居易登第的,正是以难著称的进士科。
  隋唐之后,科举制度也为后世封建王朝承袭,一直延续到清末,科举打破了士族门阀对于仕宦的垄断,选官制度更为公正,话虽如此,但科举的道路同样艰辛无比,对于志在登第的士人而言,只有在一次又一次的考试中突出重围,才能开始他们的仕宦之路。

  父子袭替:民户、匠户、军户
  在古代,能谋求公职的人员毕竟属于少数,不过,古人倒也不用太为找工作发愁。历史上的很多工作都是父子相承、世袭罔替。一般来说,家里干什么,古人也只能干什么。
  明代时的户籍划分很好体现了这一点。明初时,明朝廷将户口划分为民户、军户以及匠户。
  民户,除了为政府提供田赋力役,被视为根本的农民以外,也包括业儒的士子或行医的医户这类城市居民。
  明代的军户,除了充任卫所为明帝国戍边服役的军人外,皇帝的侍卫、地方巡察等武装人员包括大名鼎鼎的锦衣卫同样隶属军籍。对于明代隶属军籍的民众来讲,相比民户,在职业的选择上就多了一些限制。
  军籍子弟当有一丁继承军职,充任在卫军士,也就是卫所正军,除了他之外,这户军籍人家中的其他男性被叫余丁或者军余,选择其他职业或者参加科举也不受限,明代有很多高官便是军籍出身。
  卫所将官的嫡长子弟则被叫应袭舍人,作为武职的世袭者。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记载:“武职应袭支庶,在卫所亦称舍人,仅供台使监司差遣。既猥贱不足齿,而公侯伯子弟称勋卫者,为带刀散骑舍人,其秩八品,在试百户之下,而出外则皆僭系金带、衣麟蟒,体貌甚盛。”
  虽然有应袭制度,但并不代表将官的子嗣可以轻易继承父亲的军职。想要继承职位,首先要经过明朝廷组织的特殊考试。早在洪武年间就有规定,“凡袭替官舍(应袭子弟),以骑射试之”,如果“初试不中,袭职署事,食半俸。”
  不过,在第二年,第一次没合格的应袭舍人们还要再参加一次考试,考中者即袭父职,如果还没有考中,那就只能被充军处理了。
  至于匠户,则是为政府提供匠役的民间手工业者,以及长期在政府下属机构从事的铁匠、裁缝、厨子、马夫等等。
  在当时,政府对于匠籍人员的管理也有类似于军籍的规定,虽然昔日的“匠不离局、匠役永充”现象仍然存在,但却不是被编入匠籍的工匠及家属世代不得脱籍,只是要求家中必须有人习匠,继承父亲工匠手艺者,自然不发愁工作问题,而余丁也有其他的道路可以选择。
  明初对匠户规定,入匠籍者一丁服役,可免家中二丁之役,可以通过科举除籍入仕。而到了明晚期,即便是服役的匠丁,也可以银代役,此时的匠户制度已经名存实亡,直到清中叶以后,匠籍被彻底废止,至于彼时的工匠子弟,子承父业还是另开行当,便是个人选择问题了。
  无论从事哪一行当,古人对文化都有着敬畏之心,这种敬畏并不仅仅是四书五经,而是千年来不同行业里涵盖万千的知识,各行各业的“祖师爷”也因此备受行业后继者的尊崇。 (据国家人文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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