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公馆改为双清学府小区 西湖·尚品改为尚品小区
7月15日,东港区公布了第七批区域住宅区、建筑物名称。其中,日照东港吾悦广场项目、西班牙公馆小区、宏德幸福里等住宅区、建筑物更改了名称。
据了解,在更名的名称中,日照东港吾悦广场项目地块一更名为吾悦新印象步行街、吾悦广场;西班牙公馆小区更名为双清学府小区;日照海帆商务中心更名为日照海帆商务大厦;香格里.百合郡名称中带有非文字符号,去掉了非文字符号,更名为百合郡小区等。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住宅区、建筑物出现。
由于法规规章对住宅区和建筑物命名管理缺乏操作性规范,致使大量不规范地名产生,割断了地名文脉,影响了地名文化传承,不利于文化自信建设。
根据日照市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住宅区和建筑物专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汉语语义明确,用字准确、简明、规范,使用规范汉字书写和普通话读音拼写。
(二)以古今行政区划(域)名称作建筑物专名的,应在上述地域范围之内,居区域关键位置,发挥主导功能。不得以古今行政区划(域)名称作住宅区专名。
(三)一般不使用人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命名。
(四)住宅区命名不得使用企业名称及其简称。
(五)不得侵犯他人的名称专用权。
(六)不得使用带有“大、洋、怪、重”等特点的语词或符号:
含义与其实体的用途、类型、规模明显不符的词语,一般不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世界”“环球”“欧洲”“宇宙”“中央”“天下”“华夏”“万国”“特区”“首府”等词语;
外国人名、地名、外语词及其汉字译写形式的词语;
含义怪诞离奇,带有“.”“•”“-”等非文字符号、无特定含义的数字以及汉字和数字组合且无实际意义的词语;
同一城区范围内不得重名,并避免同音、谐音。汉字书写完全一致以及在其它已批准名称前增加或者减少“日照”“新”“大”等修饰或者限定成分的,属重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完全一致(不包括声调)以及方言读音相同的,属同音。
(全媒体记者 李珊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