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餐饮业经营者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用气告知书发布
本报讯 近日,日照市商务局发布全市餐饮业经营者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用气告知书。
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气瓶不得放置于室内人员就餐场所,不得放置地下密闭空间和人员密集场所,避免重大用气事故发生。
加强液化石油气瓶用气管理,严查充装“黑户瓶”,保证不使用报废气瓶、翻新气瓶、不合格气瓶和充装超期未检的气瓶。主动接受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对安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厨师三餐用气后务必关闭钢瓶阀门,店主(或单位食堂安全负责人)随后(尤其是晚上)务必核查钢瓶阀门是否关闭”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三餐用气后对是否关闭钢瓶阀门进行自查,单位负责人进行核查。
如果发生燃气泄露,房间内有液化气臭味,务必第一时间开门窗通风,不要剧烈运动,要关掉煤气的总阀门,杜绝一切火种,不要立即开风扇或者排气扇,不要使用电话,严禁开、关电器用具,马上到室外关掉总电闸,人员迅速转移到户外安全地带,注意绝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火的方法寻找燃气器具或管线的漏气处。
鼓励餐饮经营单位,将厨房用气从瓶装液化石油气改为管道天然气,减少室内危险源。(全媒体记者 房姿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