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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场有关设施被认定为违建
村民质疑:为何建设时相关部门不提醒、不制止?

  全媒体记者 黄建玲 报道
  本报讯 近日,五莲县洪凝街道同宿村村民李女士拨打日照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她父母流转了洪凝街道杨庄村的土地,后向畜牧部门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获批,便在该土地上建设了养牛场用的遮粪棚以及尿池,但建成后被国土部门发现属于违建,进行了拆除。
  李女士认为该设施是通过畜牧部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批复才建设的,为何一开始申报时不提醒核实用地性质,村里书记为何不在建设时制止,到建成后发现是违建再拆除,如今造成的损失谁来买单?
  李女士介绍,她父母经营养牛场七八年了,目前存栏牛约150头左右。去年接到通知可以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便立即进行了申报并通过畜牧部门批复。去年9月份开始建设遮粪棚以及尿池,牛场先后投入约有70万元。
  “没想到今年1月份被告知该处是违建,随即被拆除。为何在申报时畜牧部门不提醒下,或者建设时村里为何不及时制止?”李女士很不解。
  9月27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五莲县洪凝街道有关分管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该处养牛场是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通过卫星监测到的,土地性质确实是基本农田,拆除的不仅仅是遮粪棚及尿池,还有一排牛栏、两排猪舍,这些设施都属于违建。目前街道已协助养殖户向上级部门申请,看看能否更改土地性质,如果通过有关部门批复,可以进行重建。亦或是再另外找合适的地方进行重建。
  畜牧部门批复项目时,需不需要提供土地性质方面的证明材料?
  五莲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生产业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是整县推进项目,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初审后,同时填写汇总表经当地党委政府盖章后,上报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批复后,业主自行自筹资金按照项目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并经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按照财务程序划拨补助资金。
  “我们只对建设内容进行审核,申报时不会标注地址。正常来说,作为规范养殖户,在选址上应该清楚土地性质,如果不清楚也应该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咨询后再建设。”工作人员解释道。
  记者从李女士提供的土地承包合同里看到,条款第三条明确标注“所承包土地只能用于农业和林业生产,不准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建设时村里为何没及时进行制止?洪凝街道杨家庄村村支部书记李同江表示,该项目在村东岭上,建设时他并不知情。
  记者从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这个地方就是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排查时发现的,该处土地性质确实是基本农田,因此发现后立即责成地方政府限期进行拆除。”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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