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11月10日充水试压11月5日截止缴费
本报讯 近日,莒县丰源热电有限公司发布《致二〇二一年冬季采暖用户的函》公布拟试压、供暖时间及供暖价格。公司计划11月10日充水试压。规定供暖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提前供暖或延长供暖,不增加用户采暖费。供暖价格按照居民22元/㎡,因公建等非居民用户供热收费标准尚未确定,目前暂缓收费,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使用换热器的用户按200元/户的优惠价格收取用热费。
因往年未采暖,入户管件拆除的用户,今年如需采暖,请于11月5日前交纳采暖费,由公司核实无不诚信记录后将按照交费顺序安装入户管件,逾期交费不再受理该项业务。
采暖面积发生变化或报停的用户,请于10月31日前到公司办理采暖面积变更或报停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试压前请用户关闭入户阀门,并按通知时间要求家中留人,因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如试压时间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交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5日。为方便用户交费,避免集中交费拥挤,公司按区域分阶段进行收费。自10月21日至24日收取青年路以西片区采暖费;10月25日至28日收取青年路以东,城阳路以西片区采暖费;10月29日至11月1日收取城阳路以东,莒州路以西片区采暖费;11月2日至11月5日收取莒州路以东、沭东片区采暖费。逾期交费的,需于11月5日后交纳,且不能保证按期供暖。
供暖价格按照居民22元/㎡,因公建等非居民用户供热收费标准尚未确定,目前暂缓收费,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使用换热器的用户按200元/户的优惠价格收取用热费。如物价部门在本采暖期内价格调整,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未申报使用换热器的用户,擅自安装换热器以及以其他方式盗用热能的用户,不配合稽查人员入户稽查的用户,将暂停向其供暖,待问题解决后方可恢复供暖。
用户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网上(手机)银行、现金等缴费方式。缴费地址为莒县经济开发区福山路107号(莒县丰源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全媒体记者 范开元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