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不但为我节省了费用,而且这么快就办好了。”近日,在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交易登记窗口办完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的王先生,对不动产交易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谢意。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全面施行,不动产强制公证继承登记成为历史。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专业性强、程序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多,为了开展好该项业务,不动产中心借鉴公证部门的成熟举措,通过组织人员学习和举办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的业务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日照市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操作细则(暂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服务规范》,通过压缩流程、精简材料,确定了较为规范的收件清单和办理程序。
对于此类业务,中心前台窗口预受理后内部转交给争议调处科,由争议调处科专人全流程负责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的资料审查、亲属关系调查、继承人签字等工作。待继承材料齐全后,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所有继承资料转交给受理人员进行正式受理。
为避免疏漏,每宗继承业务调查均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全程留痕。
司法审判时,登记部门由于审查责任不够清晰,工作人员在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时,存在一定的登记风险,为降低登记风险,市不动产中心建立了登记责任保险制,为登记业务购买了责任赔偿保险。同时,还积极探索与公证处合作方式,由公证处提供专业性的辅助审查工作,以此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登记审查水平。
针对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时行动不便的老人、病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既解决了群众困难,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据统计,自今年以来,市不动产中心已累计办结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50余件,目前,我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已常态化开展。
(全媒体记者 范开元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