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 报道
本报讯 11月18日,日照两级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据悉,全市法院共发放案款总金额为2820.03万元,涉及71件案件,领取案款当事人63人。其他已执行到位的执行案款,法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及时发放到申请执行人账户。
长期以来,执行案款管理和发放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执行案款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举办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是人民法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把执行款物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强化案款发放监督,确保案款过付及时精准、规范廉洁。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9481件,结案14924件,其中,执行实施案件收案16943件,结案12438件,执行到位316789.94万元,执行完毕率、实际执结率、结案平均用时等多项指标保持全省前列。
此次活动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安排,全国四级法院同时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的,东港、岚山、莒县、经开区法院也同时在各分会场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2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律师代表在各个活动现场见证法院案款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