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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启用14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实时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并具备缉查布控功能

  全媒体记者 刘彦美报道
  本报讯 省道313线已于10月底通车,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22日,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依法在莒县辖区范围内启用14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此次启用的14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为:省道313与莒县城区日照路路口、省道313与峤山祥龙路路口、省道313与峤山沿河路路口、省道313与墩峤路路口、省道313与莒县城区城阳路路口、省道313与莒安路路口、省道313与国道342路口、省道313与银杏大道路口、省道313与浮来山街道卢家街交会处路口、省道313与阎庄街道林家街交会处路口、浮来山街道二十里卫生院路口、国道206与海右化工2号门路口、国道206与夏庄临港路路口、孟双线与库天线交会处路口。
  这14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主要对机动车超速、违法停车、随意变道、随意掉头、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遗洒飘散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
  同时,电子警察具备缉查布控功能,对通过路口的车辆进行全面识别,发现涉嫌假牌、套牌、逾期未年审、报废以及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车辆,系统将自动提醒前方民警对车辆进行精准拦截和处置。
  14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将于公告发布5日后启用。莒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又讯 11月22日,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公路、交通、住建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部分城镇道路货运车辆禁行的公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对3处路段实施货运车辆禁行管制。
  禁行车辆: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挂车、危化品运输车、大型拖拉机。
  禁行路段:莒县阎庄街道文化东路(莒道线至省道313路段)、莒县陵阳街道望海大道(省道225线至陵阳街道驻地路口路段)、莒县浮来山街道银杏大道(浮来山街道园区路路口至国道206路段)。
  禁行时段:全天候24小时。
  对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抓拍、固定证据,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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