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日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日照第六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公告》。
为规范、安全、有序开展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七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已受理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于近期组织现场鉴定。
本次鉴定时间为12月22日至23日。鉴定工作将分时段开展,抵达鉴定场所时间应以电话、短信等通知为准。
鉴定地点在日照市中加国际健康管理中心,地址为东港区山东路与青岛路交会处东500米。
参加现场鉴定要求为,14天内无本地疫情的山东省低风险地区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体温检测合格(体温≥37.3℃为不合格);持绿色行程卡和山东省电子健康码绿码;提交鉴定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书。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的身体不适者;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近一月内有境外旅行史的不得参加鉴定。参加鉴定时,凡有新发布中高风险地区和相关市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
现场鉴定基本流程为参加鉴定职工及陪同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分时抵达鉴定场所,在户外间隔一米以上排队等候入场。工作人员为参加鉴定职工及陪同人员检测体温,检查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行程卡,收集核酸检测报告,以上均合格方可入场。工作人员指导入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合理佩戴口罩,认真阅读并当场签订《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能力鉴定明白纸》,作出健康承诺。属《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规定不得参加活动情形的,不允许入场参加鉴定。
参加鉴定职工及陪同人员进入鉴定区域后,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配合现场鉴定工作。
(全媒体记者 范开元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