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一男子嘴馋偷香肠!行拘 5 日

  本报讯 莒县公安局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利益的侵财小案,对各类突出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震慑态势,就算是香肠、腊肉这样的小财小物,只要伸手,必被抓。
  近日,莒县公安局果庄派出所接到段先生报警晾晒在自家大棚的香肠“不翼而飞”,小案不小看,为及时破案,消除影响,民警迅速开始侦查,很快发现案发当天,一名身穿绿色上衣、戴黑色帽子的男子,出现在视频监控中,他先是四下看了一圈,确定无人后,就将香肠装进塑料袋中带走了。
  于是,办案民警按图索骥,迅速确定该名可疑人员的身份薛某,在锁定薛某的行踪后,将其一举抓获归案。薛某对其盗取香肠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前几天,薛某到果庄办事途中,看到路边一个棚子下面晾晒的香肠,当时就萌生了要把香肠拿回家的心思。
  几天后又走那里,停下车,看了一圈没有人便把香肠拿回了家。回家后发现香肠还没晒干,薛某将他们挂在厨房里,还没来得及吃,民警便找上门来。经核实,香肠价值200余元。
  目前,莒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盗窃违法行为人薛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全媒体记者 隋言晨 整理)

  相关链接
  《治安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临近春节,准备年货的家庭多了起来,晾晒年货最好放在自家阳台,安装了防盗窗的,晚上要及时锁好窗户;如果是开放式阳台,要及时收回晾晒物品。此外还要谨防其他各种盗窃,务必将个人物品放置家中妥善保管,若被盗一定要及时报警。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黄海晨刊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6 版:爱日照】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一男子嘴馋偷香肠!行拘 5 日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