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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废旧织物回收经营者要建立溯源体系或台账管理制度

  全媒体记者 李珊 报道
  本报讯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促进废旧织物循环再利用,规范日照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2021年12月30日,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日照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废旧织物是指在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再使用的服装及家用织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废旧织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办法》对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废旧织物回收箱设置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废旧织物收运处理台账。
  《办法》要求,从事废旧织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经营活动,须依法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废旧织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的企业应可靠运营、减少污染、防范风险,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的要求;废旧织物回收经营者要建立溯源体系或台账管理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备。
  《办法》对废旧织物经营场所、回收箱设置、运输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暂存、分拣场所要有遮挡,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采取防扬散、防渗漏等环境保护措施,按有关要求设置消防安全及避雷设备;废旧织物回收箱设置要遵循便民、便于收运等原则,要定期维护,统一标识,安装牢固;废旧织物运输车辆要采取封闭方式,保持清洁,统一标识分类类别等。
  《办法》对废旧织物回收经营者实行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废旧织物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了全市废旧织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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