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托育服务发展方案》已经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5 7次工委会议通过。
主要内容是:2022年,在秦皇岛路以南、日照南路以东建成一所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2025年前,根据旧村改造情况,在北京路街道规划建设一所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2023年前,在宁波路幼儿园、汉中路幼儿园等已建成幼儿园中设立5个托班,增加100个托位。2025年前,在贵阳路社区幼儿园、成都路社区幼儿园等在建幼儿园设立8个托班,增加160个托位。
主要目标是到2 0 2 5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处具有典型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5年确保千人口托位比达到4.5‰,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不低于90%,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覆盖主要社区,有条件的农村在社区中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满足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其中,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社会事业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服务、管理和监督。党群工作部负责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经济发展局负责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向上争引资金和落实相关价格政策。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及营利性托育机构注册登记。公安分局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托育机构加强安全防范,提升安全防范水平。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优化社区配置,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督促托育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托育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含公办托育机构)按规定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参照《关于印发<日照市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给予托育开办和托位补助。公办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职工托育保教费参照幼儿园报销办法进行报销。
(全媒体记者 范开元 综合整理)